董秀芳教授讲座报道

发布时间:2018-06-29浏览次数:967

2018年6月29日上午9点-11点,北京大学中文系、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董秀芳教授在浙江大学西溪校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进行了题为《汉语词法的类型特征及研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的讲座。汉语史中心方一新教授、汪维辉教授、陈玉洁副教授、李旭平副教授、罗天华副教授、史文磊副教授及几十位硕博士生参加。
董教授的讲座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汉语词法的三个突出特征,二是汉语词法研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汉语词法的三个突出特征分别是:(一)复合词在汉语词法中占有主导地位。表现在复合类型全面:与短语结构类型平行的复合词和名名复合词都很发达,既有词复合也有词根复合。还有一些复合模式,如反义复合、VO式复合体现了汉语特色。汉语中,反义的形容词或动词可以并列复合为名词,如好坏(quality)、大小(size)、买卖(trade)等,体现了汉语是明确意识到反义关系的语言。董教授认为,汉语中复合模式的发达与汉语语素的特点密切联系在一起;(二)主观性在汉语词法中非常突显。汉语中存在丰富的表达性派生,主要反映说话人的态度。在名词、动词和形容词中都存在表达性词缀,汉语的重叠也表现出较强的主观性。印欧语的形态主要是客观语义关系的语法化,尽管也有些词缀具有主观性,但所占比例较小,与汉语很不相同。董教授认为,汉语的表达性形态可能受到阿尔泰语影响,例如元曲中形容词的重叠形式就非常丰富;(三)汉语中存在着数量较多的半自由语素,如动词性半自由语素“趋”、名词性半自由语素“校”等。半自由语素句法自由、语音依附,在词内出现时也保持清晰的意义。其形成是汉语词汇双音化的结果。正是半自由语素的存在造成了汉语书面语和口语的诸多不同。对于在语言教学、词典编纂等应用领域如何处理半自由语素,董教授提出了自己的思考。在汉语词法研究中,要注意以下四个问题:(一)词缀的认定问题:并不是找不出意义的成分就是词缀,词缀一定要有词法意义,要明确词缀的定位性和规则性;(二)要区分词缀核心功能和边缘功能;(三)要区分已经词汇化了的形式和能产的词法形式;(四)区分词汇现象、词法现象与句法现象。
董教授的讲座内容,既有详细的语料,又有提挈的大纲,给中心广大师生展现了新的视角,引起了在场师生的热烈讨论。各位老师和同学就讲座中的整体观点、小结例句与董教授进行了即时交流。
 
 

(图/文:吴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