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5日下午,应浙江大学中文系李旭平教授邀约,加利福尼亚大学圣克鲁兹分校语言学系助理教授Jess H.K. Law博士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作了题为Building Complex Speech Acts的学术报告。讲座由浙江大学中文系李旭平教授主持,参与人员有浙江大学中文系罗天华副教授、澳门大学刘鸿勇副教授(线上)、复旦大学现代语言学研究院青年刘莹副研究员、华中科技大学刘星博士(线上)及浙江大学中文系汉语言研究所硕、博研究生,线下人员于紫金港校区人文大楼1111室一同听会。
Jess H.K. Law博士首先以Austin对言语行为动词的分类及该分析的不足之处引入报告的主题——语法成分实则蕴含某些言语行为(新奥斯丁派观点),如语调、情态助词、语气词、言者主导的副词和句末助词。粤语有35-50个标记言语行为的句末助词,可根据其匹配的是陈述句(如gaa3、ge3、aa3、lo1等)、wh-问句(如ne1、aa3等)还是极性问句(如maa3、me1)进行分类,大部分句末助词无法内嵌;具有层级性,可相互组合得到一百多个“助词组”,如gaa3可与wo组合,为说话人对其有把握的事实进行陈述,并提醒受话人注意;gaa3与le1组合,为说话人对其有把握的事实进行陈述,并恳请受话人相信自己;gaa3与me1组合,为说话人对某一陈述的质疑。
Jess H.K. Law指出会话的本质是使会话双方进行信息交换,语法上实现信息共享的成分有两类:言者主导的成分(SOC)和听者主导的成分(AOC),但粤语句末助词则无法用这两类成分进行诠释——粤语“gaa3+me1+ho2”具有层级性,后一助词总在其前助词包含的语用功能上运作而无法作用于最底层的简单命题。
据此,Jess H.K. Law提出了一种新的可行的处理方法:言语行为是组合性的,命题内容(content)到第一层的言语行为由force决定,此后加之于其上的言语行为皆为force modification所致,即对对言语行为进行操作而不再是命题。此外,Jess H.K. Law从会话结构角度对粤语的句末助词ho2进行了阐释;从锚定的类型特点论述me1的语用功能;并就英语中升调的语用本质提出猜想。
会议最后与会人员就讲座内容与主讲人展开了热烈讨论。李旭平教授提问:(1)粤语的ho2似乎并无语调的升降要求,但英语的right似乎有语调的要求。Jess H.K. Law回应:英语的right需与升调结合,但粤语的句末助词有一定的语调要求,但二者并无相互决定的关系;就类型特点而言,近九成complex-tone的语言会使用句末助词标记疑问,较难只用语调实现该功能。(2)粤语中是否有位置较高的副词与句末助词配合的关系?“是不是”的句法位置很高,但是却经常位于主语之后,与粤语的me的对应关系如何?Jess H.K. Law回应:存在某些副词与句末助词配合的关系,不同之处为某些副词允许内嵌而所有句末助词都无法内嵌;“是不是”与“呢”配合——“是不是”处于语义层级,提供正反命题集合,“呢”则与会话人的言语行为有关
此外,罗天华副教授就英语中“right”与ho2的性质和主讲人展开讨论;刘星博士提供了功能类似于gaa3的赣方言和四川方言的语料;谷雨针对言语行为的类别划分是否可以穷尽进行了提问;刘莹博士就粤语gaa3与普通话“的”的关系进行提问,Jess H.K. Law回应——二者都有说话人比受话人拥有更多关于命题的知识,粤语的ge实则更接近“的”。
图:刘敏
文: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