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学前沿与汉语史研究讲坛

发布时间:2022-03-04浏览次数:100

 

202234日(星期五)1900–2130,由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主办的“语言学前沿与汉语史研究讲坛”第七讲成功举办。新加坡国立大学中文系彭睿副教授主讲,讲题为《图式性构式的产生方式——兼谈“构式化”和“构式性演化”的二分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龙国富教授、重庆师范大学文学院雷冬平教授、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胡亚博士对谈,浙江大学文学院史文磊教授主持。讲座通过线上腾讯会议形式进行,吸引了国际国内学界近400位同仁和同学在线听讲。

一、报告环节

讲座伊始,彭睿教授从汉语个案入手,分别分析了“隐现句vs状态变化句”和“取得义双宾句vs损益句”两组构式内部的异同。彭睿老师指出,隐现句(例如“在信纸上渐渐浮现出一个孔面来”)和状态变化句(例如“他们办公室接连感冒了三四个人”)虽然都形式化为图式性构式“L+V+NP”,但是隐现句的构式义是“NPV的方式在L出现或消失”,而状态变化句的构式义是“NP卷入V,从而给L带来影响力或声誉等状态的变化”,不涉及NP的隐现;取得义双宾句(例如“买了他一辆自行车”)和损益句(例如“修了王家三扇门”)虽然都形式化为图式性构式“VN1N2,但是前者表达“SV的方式使从N1处获得N2的领有权”,而后者是“SN1所领有的N2实施行为V,从而给N1带来(精神、情绪、气势、声名或利益等方面)影响(遭损、获益或非损益性牵连)”,并没有“N2领属权转移”问题。形式相同但意义不同的句子应该归为同一构式还是分属

同构式?对此彭睿老师基于汉语母语者语感调查(Peng 2020)和图式性构式历时扩展的研究成果,认为状态变化句和损益句已经独立于隐现句和取得义双宾句,并据此引出“变异性扩展”假设。

彭睿教授在报告第二部分着重介绍了损益句和溯因兼语句的产生机制。彭睿教授研究认为,损益句的产生是图式性构式历时扩展的结果,该历时扩展以“语义稀释”为机制,以“变异性扩展”为结果。所谓“语义稀释”,是指构式的原始语义语用限制条件不断消减而新语义语用限制条件不断增长,即“区别性特征”与“创新性特征”此消彼长的动态过程。当创新性特征的影响力增强到一定程度,就可能成为新语义的基础。以“取得义双宾句vs损益句”这组同形异义构式为例,取得义双宾句在汉语史上经历了“‘索取’类——‘耗离’类——‘拆毁’类”的内部扩展,这一过程伴随了区别性特征的弱化和创新性特征的凸显,“损益句”被视为“拆毁句”的变异性扩展,两者意义关联密切,但是在前者身上取得义双宾句的区别性特征已经消失并且创新性特征达到了一定程度。由此可见,变异性扩展的特点是形式不变,意义更新。如果损益句的产生是“形式-意义”,那么溯因兼语句的出现则是“形式-意义”,是在嵌入句(V1[NV2])基础上的形式重组和意义更新,详述请参见彭睿(2012)。

上述两类图式性构式历时产生的机制如下图:

形式-意义

机制

结果

形式-意义

变异性扩展

隐现句(L+V+NP) > 状态变化句(L+V+NP

取得义双宾句(VN1N2> 损益句(VN1N2

形式-意义

形式重组 + 意义更新

嵌入句(V1[NV2]> 因兼语句(V1NV2

第三部分围绕“构式化——构式性演变”的理论问题展开。Traugott & Trousdale2013)将“形式-意义”配对的产生过程称为“构式化”(constructionalization),将“形式-意义”和“形式-意义”称为“构式性演变”(constructional change)。前者作为形式和意义的共变,被视为新构式的产生和网络新节点的出现,后者作为形式或意义的单方面变化,被认为未产生新构式,网络节点也只出现内部变化,这种观点归纳起来便是“节点中心观”。根据“节点中心观”,“变异性扩展”只产生构式性演变,但是根据彭睿老师前面的报告,“变异性扩展”已经产生了新构式,到底哪种观点是正确的?对此彭睿教授介绍了与“节点中心观”不同的几种说法供听者思考,这包括:Börjars et al2015)的“变化源头无定说”;Hilpert2018)的“联结中心观”;Croft & Cruse2004)的“泛节点观”。彭睿教授认为,以上三种说法虽然指出了“构式化——构式性演变”二分法的问题,但是自身也存在有待商榷之处。

除此之外,根据彭睿(2016),图式性构式的演变在诸多方面不用于实体性构式的演变,然而历时构式语法似乎理所当然地认为不同类型构式的演变规律高度共通。对不同类型构式不加区分,这是“构式化-构式性演变”二分法存在可商榷处的另一个原因。

构式变化的本质是什么?心理语言学和语言认知神经科学等诸多研究证明,语义和句法可以相互独立,而语义占据主导地位,历时构式语法理论似乎未对意义的这种特殊地位予以强调。彭睿老师认为,构式之“新”,也许就在于意义/功能之异,而判断意义/功能的新旧、异同均应从母语者视角出发,以交际目的的实现为标准。

二、对谈环节

龙国富教授:针对彭睿教授的报告提出了进一步思考,指出当构式中的形式发生改变时,以何种标准来判断是发生了构式化还是构式性演变?对于构式性演变和构式化的关系问题,龙国富教授认为可以将构式性演变视为构式化的一个演变步骤,将二者视为从属关系而非对立关系。

雷冬平教授:认为是否发生构式化需要观察范畴有没有突破。雷教授以2018年对“V++XP”构式研究成果以及“吃大碗vs吃利息”的例子,佐证构式化和构式性演变之间难以二分。

彭睿教授:构式性演变和构式化之间是连续的变化而非跳跃性的变化,因此从连续统角度的研究非常有意义。

胡亚博士:问题一,“语义稀释”机制和“变异性扩展”机制都只适应于从既有构式逐渐边缘化产生新构式,对应于Fried所讲的图式性构式产生方式之一即重组,那么这种机制对另一种方式即既有构式不存在时是否就不适用了?

彭睿教授:当既有构式不存在时,即Fried2013424)所说的“在独立的语言材料基础上产生新的语法化格式(构式)”,此时上述机制不适用,相关机制很可能是语言接触导致的语法复制或者语言内部既有构式的类推。如汉语的“重动式评估句”(例如“这件事情有趣就有趣在……”)没有源构式,这类句子以重动句为模子产生。

胡亚博士:问题二,以上两个机制都是从语义角度着手的,产生的新构式是同形异义或者异形异义的,那么同义异形的构式(“形式-意义”)是否算作新构式?比如构式中的标记替换或者构式成分省略等造成的构式形式变化但意义相近的情况。

彭睿教授:应该被视为同一构式。心理实验证明说话人脑海中存在心理节点,对意义相同而形式有别的构式的形式异变具有一定的容忍度。当意义相同时,形式上的异变也不外省略标记等微小变化,何况“义同形异”的情况较少,不宜“节外生枝”,算作同一构式是较好的选择。

胡亚博士:认为变异性扩展也不一定与构式化矛盾,也不一定要从二分的角度看待T&T提出的构式化和构式性演化概念,可以当作只是提出了一种判断新构式是否产生的方法,只是这种方法就形式和意义如何变化以及要达到何种变化程度等尚未界定清楚。

史文磊教授:构式化或构式性演变是要消解当前的句法结构的分析,但在实际分析时,又要描写刻画研究对象的句法结构,应该如何理解这看似矛盾的过程?

彭睿教授:其实二者并不是矛盾关系,而是主观上的消解愿望,实际操作无法否认句法结构的客观存在,因此即使初衷是消解,实际上也是消解不了的,分析时不能离开传统句法结构,也不能否认心理现实。

汪维辉教授代表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对彭睿老师和三位对谈老师表示衷心感谢,同时强调汉语史研究需要更多新理论的引入。史文磊教授阐释了“新语文主义”的理念和意义,雷冬平教授提出了共同举办汉语构式化会议的设想,彭睿教授指出古汉语有历史悠久的文献,呼吁我们以“先融入,广学习,敢质疑,后贡献”的眼光面向世界。

讲座最后,彭睿老师逐一回答了老师、学生们提出的问题,细致耐心,言语恳切,交流深入,有呼有应。本场报告互动性、启发性强,讨论气氛十分热烈,引发了众多学者的感想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