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目:再谈“欺骗”义“骗”的产生时间和早期词义
主讲:卜宇钦(文学院2023级博士生)
时 间:2023年12月18日(周一)18:30
地 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成均苑4幢1111室
摘 要
霍帆(2020)认为“骗”的早期词义为“逼迫”,“骗”可与“挟(胁)”“要(邀)”近义连用,故可以表示“逼取;勒索”义,并指出在宋代文献中,行骗的常见手段是使用诡计构陷罪名给他人而后加以勒索,受到语境影响“骗”的词义逐渐变为诈取。本文认为“骗”没有“逼迫”义,“欺骗”义“骗”的早期词义就是“欺骗”,通行辞书对“骗胁”“骗挟”等词的解释大致不误,并将书面记载中“欺骗”义“骗”的产生时间推迟至南宋。作“欺骗”义的“骗”早期活跃于各种法律文献中,“骗胁”“骗挟”等词都是由于需要精确描述嫌疑人所犯的罪行而创制的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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