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汉语语言学研究,推动浙江大学汉语语言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不断创新,提高自身学术水平,2024年度“浙江大学文学院胡百熙语言学奖学金”(原“浙江大学人文学院胡百熙语言学奖学金”)开始申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
“浙江大学文学院胡百熙语言学奖学金”奖励浙江大学在汉语语言学研究方面做出一定成绩的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与标准
每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博士生5人、硕士生5人,设立一、二、三等奖,奖金分别为3000元、2000元和1500元人民币。每次获奖的名额,可根据申报情况作适当增减。
三、评选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2.科研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发表的成果(论文、著作或学位论文)与汉语语言学密切相关,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意义和学术价值。
3.可申请本年度奖学金的成果有以下三类:
(1)2023年通过答辩的学位论文。
(2)2023年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含集刊)公开发表的论文(申请人为独立作者,与导师合作署名须为第一作者,单位署名须为浙江大学文学院、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浙江大学古籍研究所或浙江大学语言与认知研究中心)。
(3)研究生独立完成并于2023年公开出版的语言学著作。
四、评选方法
1.申请人填写《浙江大学文学院胡百熙语言学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申报成果。申报者将申请表和申报成果电子版各一份发送至电子邮箱hyshi@zju.edu.cn。学位论文随附论文评阅意见、答辩决议,刊物论文随附刊物封面和目录。
2.由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对申报成果送请校外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审。
3.由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终评,确定获奖者名单。
五、截止时间
报送成果的截止时间是2024年7月31日。
浙江大学文学院
浙江大学汉语史研究中心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