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词汇史读书会”沙龙之九十四
【题目】古书“以辞害意”例说
【作者&主讲】汪维辉(浙江大学文学院教授)
【时间】2025年10月24日(周五)18:30
【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成均苑4幢1111室
【摘要】
古书中存在一种现象,就是为了追求形式上的整齐或对应,而导致表意受到损害,我们姑且称之为“以辞害意”,“辞”指形式,“意”指文意,也就是为求文辞完美而损害了文意。“以辞害意”一语本自《孟子·万章上》:“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这里是化用其意。古书中“以辞害意”的现象并不罕见,本文举例讨论,并附带论及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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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汉语史研究中心
2025年10月22日

